欠稅將入黑名單 欠稅10萬以上將被限制出境
天氣網(wǎng)訊 ? 從2019年1月1日開始,如果在發(fā)生超過10萬元的欠稅情況,將被列入黑名單。列入黑名單后,意味著你如果欠稅10萬元以上,將很大可能會被限制出境,而且在國內(nèi)乘坐飛機高鐵等等也會有相關限制。
明年1月1日起,欠繳稅款10萬元以上將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“黑名單”。逃避追繳欠稅10萬元以上,稅務部門便可列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,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,并將信息通報相關部門,共同實施嚴格監(jiān)管和聯(lián)合懲戒。
近日,國家稅務總局發(fā)布了《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的公告,其中,根據(jù)實際工作情況,《辦法》將逃避追繳欠稅納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的標準由“欠繳稅款金額100萬元以上的”修改為“欠繳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的”。該《辦法》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
根據(jù)《辦法》,欠繳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的納稅人,納稅信用級別直接判為D級,適用相應的D級納稅人管理措施。
同時,“具有偷稅、逃避追繳欠稅、騙取出口退稅、抗稅、虛開發(fā)票等行為,經(jīng)稅務機關檢查確認走逃(失聯(lián))的”“稅務局稽查局作出行政決定前已經(jīng)走逃(失聯(lián))的”,以及“稅務局稽查局作出行政決定后走逃(失聯(lián))的”也納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的標準之中。
為加大懲戒力度,辦法將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告時限從2年延長為3年。在此期限內(nèi),如信息發(fā)生變化的,應及時變更。同時,為保護他人合法權益,經(jīng)法院判定的實際責任人與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不一致的,除有證據(jù)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有涉案行為外,只公布實際責任人信息。
國家稅務總局特聘研究員楊默如表示,短期內(nèi)將使納入黑名單人數(shù)增多,但此舉亦將提高當事人的納稅遵從度,長期來看也將提升全社會的依法納稅意識。
上了稅收違法“黑名單”有哪些后果?將受到哪些懲罰?
根據(jù)《關于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(lián)合懲戒措施的合作備忘錄》,對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嚴重失信主體實施阻止出境、限制購買不動產(chǎn)、乘坐飛機、乘坐列車軟臥、G字頭動車組全部座位和其他動車組一等以上座位、旅游度假、入住星級以上賓館及其他高消費行為等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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